那么,梁某被认定为工伤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款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本案中,如果企业为梁某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 梁某为工伤,则梁某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上述规定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梁某先期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梁某或者其近亲属、企业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按规定持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