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枣庄社保代理,枣庄社保代缴,枣庄分公司社保代理,枣庄社保代缴服务,枣庄个体户社保代理,枣庄办事处社保代理,枣庄职工社保代理,枣庄人力资源服务,枣庄社保外包服务。
工伤事故的处理
李先生在上班时因操作机器失误,受到事故伤害。出院后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通知其不再续签,李先生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认为在给李先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单位就不需要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依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文件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16个月。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如果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在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单位还需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事务性管理、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33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33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社保代理及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2号四层4-A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