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南通社保代理,南通社保代办,办理外地公司买南通社保

   日期:2021-11-01     浏览:29    

南通社保代理,南通社保代办,办理外地公司买南通社保
专家:是否工伤关键看受伤是否因工作、为工作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加,工伤认定案件大量增加。《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尽管法律规定的相对明确,但实践中还是有些情况容易引起争议。为此,笔者盘点了部分较为奇特的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打考勤卡前滑倒摔骨折 诉请认定工伤赢官司:王女士是某服饰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早8点至17点,平时需要打卡考勤,打卡处在公司二楼楼梯口。
   20136月,王女士在745分进入公司大门后,准备前往二楼打卡,谁知在一楼大厅内,脚下一滑,摔了一跤。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在王女士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人社局了解情况后,认定该伤害构成工伤。
    “明明还未刷考勤卡,连单位的大门都没进,怎么能算是已经进入了工作场所呢?”对于人社局作出的认定,服饰公司表示不服,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服饰公司认为,其工作场所是在二楼和三楼,一楼属于公共通道,王女士受伤的地点是在一楼,其受伤时并未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仅是在上班途中,尚未到达二楼工作场所进行打卡。
    服饰公司提出,事发当天是阴雨天气,公司已经在公共通道内放置纸箱防滑,尽到了必要的注意和保护义务。“跌倒是因为她穿鞋不当,而且当天她在违规翻越围栏时受了伤,这骨折未必是这一跤摔的。王女士受的伤应该由她自己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员工的日常工作场所是在二楼车间,但从单位大门到一楼楼梯是员工到达日常工作场所的必经之路,是日常工作场所的正常延伸。公司认为王女士在上班途中违规翻越围栏时受伤,且跌倒是其穿鞋不当,仅系主观推测,在工伤认定程序及诉讼中均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服饰公司的相关诉讼请求。
说法:打卡签到也属于生产预备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场所,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中服饰公司对于“工作场所”的理解过于机械,要去二楼打考勤卡必须经过一楼,事发当日,王女士上班打卡的行为属于根据公司的规定所从事的活动,是为了完成单位规定的日常考勤工作,属于配合单位日常管理的生产预备工作,打卡时所必经的场所即为其当时的工作岗位。服饰公司在一楼大厅内除了堆放物品布匹等,还配有专门的门卫和保安,故可以认定为工作场所。王女士摔倒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并无不当。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社保代缴、公积金代缴、代发工资、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服务至上,合作共赢是名创公司的服务宗旨,名创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网点遍及大陆所有31省市,专注于人力资源外包领域,具有人事外包、社保代理、劳务派遣、业务外包、员工福利计划及猎头等核心产品与服务,致力成为网点齐全、服务高效、队伍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截止到目前,骏伯人力集团已为数千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欢迎来电咨询与面谈!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业务经理:郑先生
业务手机号:13723720589 (微信同号)
业务QQ号:1552061998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0相关评论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