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数量越多,中国农业竞争力提高的条件就越好,农民也越容易专业化。保护耕地最有效的办法不是依靠行政命令,而是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多的调节作用。
近日,国家领导人突出强调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引起舆论关注。其实,保护耕地在我国一直被当做一项基本国策,并有一揽子具体政策予以支撑。但保护耕地在我国并没有形成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在土地管理实践中,此项政策更遇到多种消解因素,以致高层人士不敢掉以轻心。
在我国,保护耕地理由的确很充分。
从农业经济的性质来看,耕地永远不嫌多。我国耕地数量好像不少。因为我们曾经向农民按土地面积多少收取农业税,农民隐瞒了一些土地。有的地方隐瞒的耕地数量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能达到30%。所以,全国的实际耕地面积远超出18亿亩。如果我们在13亿亩土地上播种18亿亩粮食(有的地方1年可播2季以上),按我国粮食主产区的实际情形,每亩平均产出500公斤粮食,所产粮食总量会十分可观,以致我国在人口高峰期也用不完。然而,这种算账方法是错误的。
我国的粮食生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绝对量够不够,而是粮食成本有多高、粮食价格在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力。过分追求亩产量,常常是不经济的。如果耕地足够多,生产同样多的粮食我们可以少用化肥、农药,还可以通过扩大规模经营,降低劳动力使用成本。所以,耕地数量越多,中国农业竞争力提高的条件就越好,农民也越容易专业化。
有的人不赞成“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是怕这个政策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还有的朋友可能把房价上涨的原因归于这个政策。这个道理讲不通。城市化当然很重要;我国城市化率必须逐步达到80%以上,否则农业现代化也没有希望。但我国城市用地已经很多,只是利用效率不高。
保护耕地最有效的办法不是依靠行政命令,而是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多的调节作用。一是确立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在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时,不能只由“指标”说了算、干部说了算,而应该最终要由农户说了算。二是严格限制强制征地范围。只有公用设施占地才可以由政府征地。要废弃“公共利益”这样的比较模糊的征地条件。三是工商业项目用地要随行就市,国家不再征地。符合规划时,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直接入市。国家可以通过土地规划的灵活性,将竞争性引入供地机制,防止地价过高。
最后,建立更为有效的耕地保护机制。现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主要弊端是基本农田的划定比较细碎,且与建设用地交错混杂分布,极易使耕地被蚕食。可以考虑学习国外好的经验,建立农业保护区制度。国家可大面积连片划定农业保护区,并规定在农业保护区之内除道路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其他一切非农占地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这样做可以大大降低耕地保护的监管成本,减少觊觎耕地变性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投机,鼓励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不做这些改革,有效保护耕地恐怕就很难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