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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作时间?我国现行工作时间制度有哪几种形式?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
我国现行工作时间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什么是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指以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为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这是我国工时制度的主要形式,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一般企业大都实行这一工时制。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哪些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企业对在下列岗位之一工作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哪些岗位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务为时段,分别用周、月、季、年或一定时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有哪些限制?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即使职工同意,用人单位安排超时加班加点也要受处罚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为赶生产(工作)任务安排职工突击加班,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的上述规定,应当允许加班。如果用人单位经常安排职工加班,超过了《劳动法》的上述规定,即使职工愿意加班,也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违反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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